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 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国办发〔201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印发通知予以推广。之后,相关方面继续加强改革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广的改革举措(共23项)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5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4项: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金融创新方面5项: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 军民深度融合方面6项。 管理体制创新方面3项: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高度重视推广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要着力推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把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广工作方案。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复制推广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协调、指导推进复制推广工作。需国务院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要适时督促检查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效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23日 (本文有删减)

2020-11-3 11:30:28 阅读数:

酱油、食醋、矿泉水等新国标解读

[摘要] 酱油、植物油、食醋、饮用天然矿泉水、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新食品安全标准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19-2018)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些调整和我们的日常联系很紧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 要点:标准实施后,配制酱油不得以“酱油”为食品名称。 解读:该国标将配制酱油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标准中移除,在本标准2018年12月21日起实施后,不得再以“酱油”为食品名称,此后,配制酱油将适用复合调味料等相关标准。 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确实很不同,酿造酱油是对大豆、小麦等原料经过了微生物发酵,营养物质更丰富,而配制酱油则是用酿造酱油与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调配而成,营养价值相对较低。 其实,可以通过瓶身的标签来辨别酿造和配制酱油。若酱油标签上的酿造工艺处写的是“高盐稀态”,酿造时间相对较长,而如果写的是“低盐固态”或者“无盐固态”的酱油,则可能是人工高温加热快速发酵而成,质量欠佳。 另外,标签上还有一个指标也很重要,那就是 “氨基酸态氮”(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含量越高,说明其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浓,质量越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 要点:调和油标签要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并要标明比例。 解读:各种单一植物油的营养特点不同,而调和油是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营养更全面。 然而,调和油缺乏标准,市面上的调和油标注很混乱。大多是以大豆油为基础,添加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橄榄油等进行调和。 由于没有统一的检测标准,很难检测每种成分的实际含量。一些风味调和油真假难辨,如橄榄油风味调和油、含DHA调和油等,看着营养全面,但其中橄榄油、DHA等实际含量比较低。 新修订的国标规定: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可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因此,标准实施后,应仔细看配料表,挑到符合需要的调和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 要点:增加了甜醋定义,食醋总酸指标≥3.5 g/100mL。 解读: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类似,食醋中的配制食醋也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删除。并且增加了甜醋的定义,也就是单独或混合使用糯米、大米等粮食、酒类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食糖等辅料制成的食醋。 新标准还强调了食醋总酸的指标:总酸(以乙酸计)指标,食醋总酸指标≥3.5g/100mL,甜醋总酸指标≥2.5g/100mL。数值越高,酸度越浓。简单来说,5度以下适合做菜,5~6度适合蘸食。 通常来说,食醋中含有大量有机酸,其酸味质量体现在有机酸的含量和组成上,其中乳酸、苹果酸、柠檬酸、草酸、琥珀酸等不挥发性酸决定了食醋的酸味质量,尤其是苹果酸、柠檬酸、琥珀酸具有缓冲乙酸的刺激性,提高食醋的酸性平和性,使酸味柔和、醇厚。 所以,买醋的时候除了要注意选酿造的而不是配制的之外,也应根据自身需要选合适酸度的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要点: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解读:矿泉水里含有很多矿物质,而含氟,很多情况下是额外加入的。 Rakhman等对非永久性和永久性龋齿的危害和蔓延与饮水中氟含量关系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通过增加瓶装水、碳酸饮料中氟含量的方法(加入适量含氟片等)预防龋齿的效果比通常其他方式(如经膳食摄取氟、含氟牙膏及儿童加氟强化食品)的效果明显。 但是,水里的氟也并不是越多越好。 Grimaldo等对墨西哥某地区地方性氟中毒危险因素与人氟暴露(加氟的瓶装水、碳酸饮料)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此地区11~13岁儿童氟斑牙的流行程度和严重程度均随着加氟的瓶装水中氟含量的增加而增加,饮用氟含量低于0.7mg/L瓶装水的儿童氟斑牙发病率为69%,饮用氟含量大于2.0mg/L瓶装水的儿童氟斑牙发病率为98%。 因此,买水时,也应注意看一下饮用水标签上的含氟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 31646-2018) 要点:冷冻柜里食物不要堆放太高,并定期化霜处理、保养。 解读:该标准规定:冷冻陈列柜应专用,保持密闭,防止温度异常波动;冷冻陈列柜应定期进行化霜处理、保养,产品堆放不应超出冷冻柜的堆高要求,确保制冷效果。 虽然这些是针对速冻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但是我们日常使用冰箱,也有类似提示。从冰箱里取完东西后要及时关好冰箱门,避免食物复化复冻,影响食物口感。并且当发现单门冰箱的蒸发器壁冰霜厚度达4~6毫米时,双门冰箱的冷冻室如为手动除霜型且冰霜厚度达到6~8毫米时,都应及时除霜,以保证冰箱的制冷效果,同时减少冰箱耗电量。 冰箱里不要放太多食物,也不要胡乱堆放,避免交叉污染及串味。一般来说,生熟要分开,熟食和直接入口的食物要放在上面两层,比如酸奶、牛奶、熟食等;生的食物放在下面两层,比如蔬菜、水果、生豆腐等。酸奶建议放在冷藏室最上层靠近门口的位置,方便拿取,又尽量保持益生菌活性。 来源:我要测

2018-7-26 16:04:57 阅读数:

中国疫苗检测靠谱吗?

[摘要] 为什么不能对所有疫苗进行有效性检测? “疫苗有效性的抽检比例不是5%,是根据品种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抽检,有些的抽检比例达到20%。”中国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首席科学家王军志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在送到中检院进行批签发之前,企业需要自己做全面检验。” 在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长生生物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后,去年11月,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被通报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也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言人此前在介绍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说,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批上市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自检合格后报中检院签发上市。按照相关规定,中检院对企业报请批签发的疫苗,逐批进行安全性指标检验,对效价有效性指标按国际通行做法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经查批签发记录,该2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效价有效性指标不在抽样检验范围内。 据悉, 所谓效价就是疫苗对人体保护力大小的指标,指的是疫苗引起机体产生保护性免疫的能力。效价不合格,很可能是疫苗免疫效果部分失效或者完全失效,就是接种疫苗后保护力不足,或者完全无保护力。 为什么批签发不能逐批对疫苗进行有效性检测? “因为中检院面对的是中国45家疫苗企业不是一家,全部检完,疫苗早过期了。”王军志说,国际发达国家对此常常采取的是资料审核的方式,而并不再进行检测。 今年5月24日,中检院媒体开放日,专家也曾向记者解释,对疫苗有效性检测耗时太长而疫苗的有效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此国际普遍采取抽检的方式。 以狂犬疫苗为例,《中国药典2015版》对于人用狂犬疫苗的效价的法定检测方法是NIH法。 具体操作是:首先要养病毒,专业说法叫制备攻击毒种。给一批实验小鼠接种狂犬病毒,传2-3代,然后把有典型狂犬病症状的小老鼠杀死,取感染的脑组织经过一系列的分离操作制成攻击毒。做好的这个病毒原液药还得经过试验确保被注射的小鼠80%以上的死亡率。 再取32只小鼠分成两组,每组16只,一组用企业送来待检验的疫苗进行免疫,另一组小鼠给注射之前已经测定好的参考疫苗,一周后再给分别两组小鼠注射一次。第一次给小老鼠接种疫苗后的14天,就给小老鼠用之前制好的病毒进行攻击脑内。然后,实验员就开始每天观察小老鼠的死亡情况和狂犬病发病情况,一连看14天,对比企业送来的检品和参考疫苗的情况,通过公式,计算出相对效力,得出送检疫苗的效价,也就是有效性指标。 据悉,不同的疫苗测定的方法各有不同,平均来说测定一批疫苗的效价指标需要6-8周时间以及多名实验员同时进行。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规定,疫苗类产品应当在60日内完成批签发,血液制品和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35日内完成批签发,以保证疫苗的及时供应。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申请签发的疫苗有50个品种,共计4404批,约8亿人份,疫苗的批签发工作主要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国内7家经中检院授权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负责。 据介绍,在综合考虑效率和风险的基础上, 我国主要是对新申请批签发的疫苗、工艺有变更的或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后经批准恢复生产等情形进行连续3个批次的全检,后续的批签发则根据需要,进行部分检测结合资料审查进行。 目前,官方已经通报明确的事实是:长春长生涉事的疫苗共两个品种,一是批号为201605014-1的百白破疫苗,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一事件是去年11月3日被国家药监局通报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定后发现效价不合格。今年7月18日,吉林药监局下发行政处罚通知对该批次产品的认定是按劣药论处,没收库存和货款,并罚以货款三倍罚金。 长春长生另一个产品是今年7月15日通报的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该批次疫苗没有出厂,该企业生产的其他在有效期内的狂犬疫苗,已经被各地疾控封存召回。 国家局日前通报的结果正在对封存的该公司疫苗进行复检。 与长春长生百白破同时被通报的还有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批号为201607050-2百白破疫苗也被检测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武汉市食药监局也同样将之认定为劣药,并已经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但罚没款金额尚未对外披露。 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消息称研究部署从严查处吉林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将采取对长春长生所有疫苗生产、销售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锁定证据线索;并对全国疫苗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飞行检查,严查严控风险隐患;对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进行系统分析,逐一解剖问题症结,研究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 来源:我要测

2018-7-26 15:29:47 阅读数:

市场监管总局:调整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检验项目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检验项目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2018年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检验项目的通知 市监食监三〔2018〕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增强监督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市场监管总局对上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变化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项目的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以Cd计)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检测方法为“GB 5009.15、GB 5009.268”。 二、依据2018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的食品安全标准勘误板块发布的标准勘误,将食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检测方法为“GB 5009.34”,判定依据为“GB 2760”;将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叶酸的检测方法修改为“GB 5009.211”,泛酸的检测方法修改为“GB 5009.210第一法”,各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及以后抽取的样品按照勘误后内容进行监督抽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和各省级局应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含限量值)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并更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国抽和省抽基础表,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 话:010-88330579、010-67095881 传 真:010-88330559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7月20日 来源:我要测

2018-7-26 15:21:31 阅读数:

推荐文章